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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8
一、招生范围
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正在接受培训或已结业者)。
二、招生计划、专业及导师
招生计划:总招生计划14名,招生专业及导师,详见下表。
附属璧山医院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专业及导师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导师 | 招收人数 |
105111 | 外科学 | 01 | 普外 | 梁栋 | 1 |
105111 | 外科学 | 01 | 普外 | 彭李华 | 1 |
105111 | 外科学 | 01 | 普外 | 陶锐 | 2 |
105111 | 外科学 | 02 | 泌尿外 | 杨林 | 2 |
105111 | 外科学 | 03 | 胸心外 | 艾成 | 1 |
105101 | 内科学 | 01 | 心血管病 | 闫庆凯 | 1 |
105109 | 全科医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张帆 | 1 |
105109 | 全科医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曾勇 | 1 |
105109 | 全科医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卢岷 | 2 |
105109 | 全科医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尹鲁强 | 1 |
105109 | 全科医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周长青 | 1 |
三、招生条件(以下条件须同时满足)
(一)各专业招生条件
1.临床医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获医学学士学位;
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大学六级英语成绩500分以上(含500分);且在CSCD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1篇以上。
(二)申请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专业相对应。
(三)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
(四)培训基地须为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五)工作单位同意推荐(无工作单位须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同意报考),硕士生导师及招生院系同意接收。
(六)英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四级合格证或425分及以上;
2. WSK成绩合格;
3.雅思5.5分及以上;
4.托福70及以上;
5.以独立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或主要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一篇。
(七)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9日8:00至2023年6月13日8:0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流程
考生须按要求同时通过以下途径提交材料或填报报名信息(三种途径缺一不可):
1.考生须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于2023年6月9日-6月13日(以邮戳时间为准)通过邮政EMS寄送至我院研究生办,或于2023年6月13日前由本人亲自提交到我院研究生办。
邮寄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9号(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行政后勤楼114室科教部研究生办)。
现场提交地址: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行政后勤楼114室科教部研究生办。
联系电话:023-41411900,联系人:刘老师。
2.考生须于2023年6月9日8:00-6月13日8:00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jszsksxt.cqmu.edu.cn/)进行网络报名和提交报名材料(具体操作流程见重庆医科大学研招网)。
3.考生须于2023年6月9日8:00-6月13日8:00之前,打开以下链接填报报名信息https://kdocs.cn/l/cdc7R5p0eCtm。
五、报名所需材料
(一)第一类材料
1.报名信息表(附件1);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
4.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结束人员,需提供规培合格证书;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需提供规培录取通知书和住培基地出具的在培证明;
7.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脱产学习推荐表(附件3)(无单位者,写自我承诺书);
8.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9.科研能力证明材料:须为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的科研论著、获权专利、学科竞赛获奖、主持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等。
(1)发表科研论著(英文:文章全文+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中文:杂志封面+目录+文章全文);
(2)主持科研项目批文、项目任务书;
(3)学科竞赛获奖获奖证书;
(4)发明专利批文、证书;
(5)科研成果奖获奖证书。
考生只需提供符合《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要求材料(附件4),同时提交的所有材料需真实、可靠,一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第二类材料
上传电子版和邮寄纸质版《2023年在职专业学位硕士学术成果清单》(见附件5),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二)”,此清单填报内容应与第一类材料第9条对应。
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查验考生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选拔及录取
(一)录取规则
1.若报考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符合报考条件者即直接拟录取。
2.若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根据考生提供的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的科研论著、获权专利、学科竞赛获奖、主持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等科研业绩进行量化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分规则参照《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附件5)按科研业绩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3.若考生科研业绩总分相同,再按以下顺序依次进行排序:
(1)以主要通讯作者或独立第一作者发表的SCI论文单篇最高影响因子从高到低排序;
(2)以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发表的SCI论文单篇最高影响因子从高到低排序;
(3)以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二)发表的SCI论文单篇最高影响因子从高到低排序;
(4)以主要通讯作者或独立第一作者发表的CSCD核心文章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5)以主要通讯作者或独立第一作者发表的CSCD扩展文章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6)依次按专利、学科竞赛获奖、主持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的等级和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二)确定拟录取名单
原则由申请人报考的导师按照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科研业绩成绩由高到低选择考生,确定拟录取名单。未被报考导师录取者,我院将在考生报考的二级学科内进行导师调剂,若考生服从调剂,且导师同意接收,则师生双选完毕;若考生不服从调剂或报考导师不同意接收,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若招收计划仍有空缺,我院在本学科的未录取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直至完成招生指标。
七、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3-6年,从报名当年到授予学位不超过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的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在我院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余规培基地的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到我院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12个月。脱产在培养年限内完成均可,一般须为在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束后。(注:课程学习时间为周五晚上到周日晚上)
八、学费
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人,共交两年,第二年学费减半。第一年学费将在入学时缴纳,具体缴费方式关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九、培养、授位
课程学习结束后,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养计划、学位论文答辩后,符合授位条件者,可获得硕士学位。培养、授位具体要求以学校当年文件为准。
十、其他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专业学位,不得再转为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3.申请学位人员须保证学习时间,严格遵守我校各校规章制度。若通过伪造、欺骗、隐瞒等手段获取申请学位资格的,无论培养过程进行到何种环节,学校和医院将保留追诉的权利。
4.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在职申请学位人员的培养质量。导师应落实立德树人的基本要求,作为培养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在职申请学位人员的培养质量负责。申请学位人员如出现学术不端、学位论文抽检出现问题等培养质量不过关的情况,学校和医院将对导师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
十一、监督和复议
在职申请学位招生工作,由我院纪检办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如对我院在职申请学位招生工作有疑问,申请人可通过纪检办及(或)研究生办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纪检办公室电话:023-41522576;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研究生办电话:023-41411900。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
2023年6月8日
附件4:重庆医科大学“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1).pdf
附件5:2023年反接轨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学术成果清单(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