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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 2023年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6-08

一、招生范围

报考本学院的考生,按考生来源不同,分为两类:类型一为重庆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含直管医院)在编职工;类型二为除类型一以外的人员计划

二、招生计划、专业及导师

1.招生计划:总招生计划8名,其中类型一考生3名,类型二考生5按照学校要求二类计划可以转为一类计划使用,一类计划不能转为二类计划招生。)

2.招生专业及导师,下表

   附属璧山医院2023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

                                      招生计划、专业及导师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导师

招收类型一人数

招收类型二人数

100201

内科学

04

消化系病

郭进军

1


100201

内科学

03

呼吸系病

刘碧翠

1


100201

内科学

04

消化系病

荣黎

1

1

100201

内科学

05

内分泌与代谢病

黄成虎


1

1002Z2

全科医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乐发国


2

1002Z2

全科医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高煦


1

 

三、招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无学术不端行为。

2.获学士学位后,在相应学科工作三年及以上。

1)临床医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护理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临床医学须符合以下条件:

大学六级英语成绩500分以上(含500分);且在CSCD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1篇以上。

3.工作单位同意推荐,硕士生导师同意接收;

4.英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四级合格证或425分及以上;

2)WSK成绩合格;

3)雅思5.5分及以上;

4)托福70及以上;

5)以独立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或主要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一篇。

5.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98:00至2023年6月138:0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流程

考生须按要求同时通过以下途径提交材料或填报报名信息(三种途径缺一

不可):

1.考生须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于2023年6月9日-6月13日(以邮戳时间为准)通过邮政EMS寄送至我院研究生办,或于2023年6月13日前由本人亲自提交到我院研究生办。

邮寄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9号(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行政后勤楼114室科教部研究生办)。

现场提交地址: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行政后勤楼114室科教部研究生办

联系电话:023-41411900,联系人:刘老师。

2.考生须于2023年6月9日8:00-6月13日8:00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jszsksxt.cqmu.edu.cn/)进行网络报名和提交报名材料(具体操作流程见重庆医科大学研招网)。

3.考生须于2023年6月9日8:00-6月13日8:00之前,打开以下链接填报报名信息https://kdocs.cn/l/cdc7R5p0eCtm。

五、报名所需材料

(一)第一类材料

1.报名信息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

4.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6.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脱产学习推荐表(附件3)(直属附属医院在编职工提供单位同意在职攻读学位的名册);

7.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8.学术水平证明材料。

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的科研论著、获权专利、学科竞赛获奖、主持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等:

1)发表科研论著(英文:文章全文+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中文:杂志封面+目录+文章全文);

2)主持科研项目批文、项目任务书;

3)学科竞赛获奖获奖证书;

4)发明专利批文、证书;

5)科研成果奖获奖证书。

考生只需提供符合《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附件4)要求材料,同时提交的所有材料需真实、可靠,一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第二类材料

上传电子版和邮寄纸质版《2023年在职学术学位硕士学术成果清单》(见附件5),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二)”,此清单填报内容应与第一类材料第8条对应。

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查验考生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选拔及录取

(一)录取规则

1.若报考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符合报考条件者即直接拟录取。

2.若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根据考生提供的20181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的科研论著、获权专利、学科竞赛获奖、主持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等科研业绩进行量化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分规则参照《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附件5)按科研业绩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3.若考生科研业绩总分相同,再按以下顺序依次进行排序:

1)以主要通讯作者或独立第一作者发表的SCI论文单篇最高影响因子从高到低排序;

2)以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发表的SCI论文单篇最高影响因子从高到低排序;

3)以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二)发表的SCI论文单篇最高影响因子从高到低排序;

4)以主要通讯作者或独立第一作者发表的CSCD核心文章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5)以主要通讯作者或独立第一作者发表的CSCD扩展文章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6)依次按专利、学科竞赛获奖、主持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的等级和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二)确定拟录取名单

原则由申请人报考的导师按照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科研业绩成绩由高到低选择考生,确定拟录取名单。未被报考导师录取者,我院将在考生报考的二级学科内进行导师调剂,若考生服从调剂,且导师同意接收,则师生双选完毕;若考生不服从调剂或报考导师不同意接收,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若招收计划仍有空缺,我院在本学科的未录取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直至完成招生指标。

七、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3-6年,从报名当年到授予学位不超过6年,其中到学校和我院脱产学习(包括课程学习、临床技能及(或)科研能力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8个月。

八、学费

学费标准为13000元/人/年,共交三年。第一年学费将在入学时缴纳,具体缴费方式关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九、培养、授位

课程学习结束后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养计划、学位论文答辩后,符合授位条件者,可获得硕士学位。培养、授位具体要求以学校当年文件为准。

十、其他

1.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人员不得再转为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3.申请学位人员须保证学习时间,严格遵守我校各校规章制度。若通过伪造、欺骗、隐瞒等手段获取申请学位资格的,无论培养过程进行到何种环节,学校和医院将保留追诉的权利。

4.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在职申请学位人员的培养质量。导师应落实立德树人的基本要求,作为培养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在职申请学位人员的培养质量负责。申请学位人员如出现学术不端、学位论文抽检出现问题等培养质量不过关的情况,学校和医院将对导师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

十一、监督和复议

在职申请学位招生工作,由我院纪检办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如对我院在职申请学位招生工作有疑问,申请人可通过纪检办及(或)研究生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纪检办公室电话023-41522576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研究生办电话:023-41411900。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

       202368

                                     



附件1:报名信息表(学硕).xls

附件2: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入学思想品德考核表(3).doc

附件3:脱产学习推荐表(2023年)(2).docx

附件4:重庆医科大学“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2).pdf

附件5:2023年在职学术学位硕士学术成果清单(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