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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2024年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调剂考核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4-01-02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及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重庆医科大学二〇二四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以及《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方案》、《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安排》等文件要求,坚持安全、公平、科学的基本原则,结合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以下简称“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调剂录取细则。

一、调剂计划

院系代码

学位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导师

拟招

人数

027

学术学位

1002Z4

临床药学

01

创新药物临床药理学(新药耐受性、PK/PD等)研究

汤成泳

1

二、时间安排

时间

内   容

2024年1月3日

上午09:00—下午17:00

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缺一不可

2024年1月4日

公布调剂进入考核名单

我院官网公布

2024年1月5日

综合考核、公布考核结果

考核专业及代码

候考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及地点

1002Z4

临床药学

1月5日14:00前

医院行政后勤楼

102会议室

1月5日14:30

医院行政后勤楼

103会议室

如有补充事项:请及时查看重庆医科大学研招网及我院官方网站有关通知 (https://www.bsrmyy.com/)。

三、调剂说明

(一)调剂基本条件(以下须同时满足)

1.按规定申请重庆医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考核”制,进入考核阶段未被申请专业(方向)拟录取的考生;

2.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

3.符合重庆医科大学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学院规定的申请条件;

4.同一学院、同一一级学科内优先调剂。

(二)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重新注册报名,报考批次注意选择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第一轮调剂,切勿选择错误。其余操作步骤详见重庆医科大学官网发布的《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指南》。请考生充分考虑后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一旦提交,不能修改。调剂报名时间结束,不再接受报名。

2.调剂计划与进入调剂考核的人数比例为1:3,当申请调剂考生未达到考核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行考核。

3.调剂考生的报名材料提交要求、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录取规则等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一致(详见我院《2024年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细则》(https://www.bsrmyy.com/xwzx/tzgg/content_450280),仅考核时间不同。调剂考生无需再缴纳复试考核费。

4.调剂阶段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从本专业调剂考核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向我院提出调剂申请,每一轮仅能申请一个调剂志愿。考生须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重新注册报名,完善报考信息,重新选择报考学院、专业及导师,并按《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安排》及我院要求重新提交报名材料。

2.我院审查调剂考生资格,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专业进入调剂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官网上公布。

3.调剂考生根据我院通知尽早了解调剂规则、综合考核的时间、地点,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考核。考核要求严格遵照《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4.考生须按我院要求完成拟录取确认。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考生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和学院有权按分数从高到低递补拟录取考生。

5.学校至多开展两轮调剂,调剂结束后未完成的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与未完成的硕博连读计划一并转为2024年4月的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使用。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材料,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考生须提前准备好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学校要求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身份查验和资格审查。

(三)迟到考生或者错过自己抽签号码的自动排在本组其他考生考核结束后考核,若迟到15分钟后仍未到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本轮考核资格。

(四)考核过程中考生应自觉服从考核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有非法操作等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我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考核环节。特别提醒:不能按我院的要求完成各考核环节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五、监督和复议

我院纪检办对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如对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有疑问,考生可通过纪检办及(或)研究生办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研究生办电话:023-41411900。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纪检办电话:023-41522576。

六、其他

(一)考生不得对考核内容录音、录像,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或传播。擅自上网发布和传播复试考核题目等信息是违规行为,如为他人助考是违法行为,相关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二)请考生合理填报调剂志愿,避免因复试考核时间冲突影响考核及录取。若已被其他学校拟录取,请主动告知学院。

(三)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免漏接学校和学院调剂相关信息。

(四)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重庆市以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

2024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