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发布时间:2025-03-31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校内调整公告
各位考生: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校内调整复试工作即将启动,调整专业(方向)、调整计划数及相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请考生切勿错过申请时间。
一、调整专业及调整计划数:
院系代码 | 学位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调整计划数 | 进入复试 比例 |
027 | 学术学位 | 100201 | 内科学 | 03 | 呼吸系病 | 1 | 1:3 |
027 | 学术学位 | 100205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1:3 |
027 | 专业学位 | 105101 | 内科学 | 02 | 血液病 | 2 | 1:3 |
027 | 专业学位 | 105111 | 外科学 | 04 | 神外 | 2 | 1:3 |
027 | 专业学位 | 105500 | 药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6 | 1:2 |
注:我院接收调整的专业,按符合调整条件考生初试总成绩进行遴选;调整复试一般为差额复试,我院差额比例为1:2~1:3(具体按各专业“进入复试比例”执行),当申请调整考生数小于或等于本专业调整计划数时除外。当考生初试总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复试。
二、时间安排
(一)总体安排
时间 | 内 容 | |||
3月31日16:00 - 4月1日16:00 | 提交 申请 | 我院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31日16:00-4月1日16:00,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提交校内同专业招生方向和学院调整申请。 | ||
提交复试材料 | 非我院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将申请调整复试材料按要求发送到邮箱:345413752@qq.com,复试材料提交形式详见: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官网通知公告栏《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 |||
4月1日 22:00前 | 材料 审核 | 审核结果将通过邮箱发送至复试考生,请考生注意追踪结果。 | ||
4月2日 | 复试 | 复试专业及代码 | 复试报到时间及地点 | 复试时间及地点 |
100201内科学、1002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1内科学、105111外科学、105500药学 | 4月2日 医院(新院区)行政后勤楼一楼大厅(具体时间后续单独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我院官网信息) | 4月2日医院行政后勤楼(具体时间后续单独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我院官网信息) | ||
4月3日前 | 拟录取 | 拟录取人员名单通过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官网公示,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拟录取确认书。 |
(二)如有补充事项:请及时查看重庆医科大学研招网及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官方网站有关通知(https://www.bsrmyy.com/)。
三、调整复试要求
(一)第一志愿未被拟录取的考生,根据我院通知时间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提交同专业调整申请,选择学院。无论何种原因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调整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轮复试,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选择学院点击“提交”后,所有填报信息不得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请注意,2025年硕士一志愿考生填报系统时间!——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操作说明》。
(二)考生在本学院本专业申请调整招生方向,且无其他学院考生申请调整,考生可不再参加复试,根据剩余招生计划按本方向申请调整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拟录取;若有其他学院考生向我院提交同专业调整申请,考生须重新参加复试。其他学院向我院申请同专业调整的考生,须提交复试材料【具体提交形式详见《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网址:https://www.bsrmyy.com/xwzx/tzgg/content_470932】,参加复试。
(三)考生申请调整的志愿与前一轮复试选择的志愿必须不同,可以是招生方向不同或者是学院不同或是招生方向、学院均不同。
(四)校内调整复试中“复试材料提交及审核、复试流程、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考生注意事项”等相关程序,详见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官网通知公告栏《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网址:https://www.bsrmyy.com/xwzx/tzgg/content_470932。
(五)考生一旦拟录取,无权再申请调整招生方向和学院。
四、注意事项
(一)校内调整复试是指校内同专业内招生方向和招生学院调整复试,同专业内招生方向和招生学院调整中的“同专业”是指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报考专业和申请调整专业的6位招生专业代码完全相同,仅是招生方向和招生学院中的一项或两项发生变化。
(二)请考生及时关注个人邮箱并保持电话通畅。
(三)已参加第一志愿复试并交纳复试费的考生无需重复交纳复试费。
(四)本公告中未尽事宜参考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相关公告及《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五)如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教务部研究生及住培办公室电话:023-41411900;邮箱:345413752@qq.com;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纪检室电话:023-41522576。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