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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11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我院严格按照录取工作办法对考生进行考核。现将4月11日复试的各专业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1,公示时间为7个自然日。如考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制向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纪检办公室或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教务部研究生及住培办公室反映。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纪检室电话:023-41522576;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教务部研究生及住培办公室电话:023-41411900,邮箱:345413752@qq.com。
拟录取考生请在该公示发布后24小时内将《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确认书》(附件2)上传到邮箱345413752@qq.com,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及方向)+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并完成问卷星https://www.wjx.cn/vm/YBkMTm9.aspx#。若拟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将视作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我院将通知顺延的候补考生进行拟录取),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1:复试成绩公示表(全国调剂)内科学(学硕)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学硕).xls
附件2: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确认书.pdf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