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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19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
2025年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考核录取工作安排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二〇二五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以及《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安排》等文件要求,坚持安全、公平、科学的基本原则,结合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以下简称“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录取工作安排。
一、考核录取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素质、科研潜质、创新能力等作为博士研究生选拔的重要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录取生源质量。
(二)加强考核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考核在研究生选拔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遵循高层次创新人才选拔规律。
(三)以考核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进一步明确考核专家组的学术权力和责任,规范发挥导师在招生录取中的作用,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全面提高考核录取工作质量。
二、招生计划
院系代码 | 学位类别 | 专业 代码 | 专业 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导师 | 拟招人数 |
027 | 学术学位 | 1002Z4 | 临床药学 | 01 | 临床药学:创新药物临床药理学,代谢相关疾病基础与临床研究 | 汤成泳 | 1 |
三、考核时间安排
时间 | 内 容 | 备注 |
2025年5月21日中午12:00— 2025年5月26日中午12:00 | 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核 | 考生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缺一不可。 |
2025年5月27日前 | 资格审核、公布第二批次一志愿进入考核名单 | 学院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完成考务准备工作。我院官网公布第二批次一志愿进入考核名单。 |
2025年5月30日前 | 交费及第二批次一志愿综合考核、公示考核结果 | 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后续发布,考核结果于考核结束后24小时内在我院官网公布,请考生关注我院官网信息。 交费要求见学校官网《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自助缴纳2025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费的通知》。 |
2025年6月6日前 | 完成调剂工作 | 具体通知后续发布,请考生关注我院官网信息。 |
如有补充事项:请及时查看重庆医科大学研招网及我院官方网站有关通知 (https://www.bsrmyy.com/jwb/yjsjy)。
四、“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报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在符合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条件基础上,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6成绩≥425分(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
2.TOEFL成绩≥80分(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3.IELTS成绩≥6.0 (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4.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
5.WSK (PETS4或PETS5)成绩合格 (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6.新GRE≥305分(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7.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英语成绩≥65分。
(二)学术水平要求
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和追求真理的恒心,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与报考专业相关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科研成果。
五、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xt.cqm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提交报名材料,报名信息一旦提交,无法修改;报名时间结束,不再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参见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重医研招网,网址:https://yjszs.cqmu.edu.cn/)《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指南》。
(二)提交报名材料
1.材料提交方式
考生须于2025年5月26日中午12:00前按要求同时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提交材料(两种途径缺一不可):
(1)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并提交报名材料;
(2)将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所有电子版材料以“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格式命名的文件压缩包提交至我院邮箱BS-JWB-YZB@hospital.cqmu.edu.cn;
注意事项:所扫描文件务必为原件扫描件,且按照要求命名,扫描内容务必清晰且按规定顺序排列。
2.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学校要求上传的报名材料:具体内容请务必参见重医研招网《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安排》。
①第一类材料(PDF文档):按规定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一)”(文件大小100M以内)。
②第二类材料(EXCEL文档):填写并上传《2025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成果清单》,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二)”。此清单填报内容应与第一类相应材料对应。
③第三类材料(PDF文档):往届生上传硕士学位论文全文(PDF文档),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三)”。应届硕士生勿需上传。
注意:考生材料务必按顺序整理提交,详细要求务必仔细查看重医研招网官网通知文件。
(2)院系要求上传的报名材料(无需上传学校报考系统)
①EXCEL文档:考生参照《“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附件1)完成《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学术水平自评表》(附件2)并上传。
②证明材料(时间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26日)
科研论著:SCI收录的论文须由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文章全文;中文文章提供封面+目录+文章全文;
获权专利:批文、证书扫描件;
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扫描件;
主持科研项目:盖章的项目批文、任务书;
科技成果获奖:证书扫描件。
注意:
考生只需提供符合《“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附件1)要求材料,同时提交的所有材料需真实、可靠,一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证明材料”务必按照学术成果清单顺序单项分类建立文件夹,具体参照报名材料排列模板(附件3)。
(三)资格审查并确定考核考生名单
1.我院专家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核。
2.专家组以科研成果业绩为主要筛选标准,评分规则参照《“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附件1),按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考生名单。
3.进入考核人数比例:根据我院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与进入考核人数的比例为1:3,若报名人数低于可进入考核人数,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均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六、考核流程及具体要求
(一)考生候考
1.考核当天,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学校要求上传的报名材料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我院指定候考室候考并配合工作人员完成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2.考生上交通讯设备和完成PPT拷贝,现场抽签确定考核顺序;
3.考生在工作人员引领下,到达指定会场参加考核。
(二)正式考核
1.考核形式:采取现场面试形式进行综合考核。
2.考核小组组成
小组成员由5名及以上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或正高职称人员组成,组长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命。
3.综合考核内容包括英语水平考核(满分20分)、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满分40分)、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40分)。其中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部分,考生须用全英文PPT形式汇报科研项目计划书,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考核时长:每位考生考核总时长为30分钟,包括全英文PPT汇报10分钟,考核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20分钟。
5.考核流程:考生按考核顺序依次进入相应考场,向考场内的技术秘书提供身份证,技术秘书对考生的考核资格进行再次查验,即两识别,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同时向考生强调考核规则及注意事项,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根据考核小组组长的指令完成抽题、问答等环节(考生进入考核现场,严禁在回答问题过程中透露本人姓名),考生考核完后退出考场,考核完毕。
注意:考核过程中,考生应规范言行举止,如发现有异常违规行为,视为作弊。考生不得对考核内容录音、录像和录屏,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或传播。考核期间,考生之间严禁交流考核内容,严禁建QQ、微信等网络群,一经发现取消考核资格,拟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由考核小组成员根据每位考生的考核情况并结合评分标准进行线下独立记名打分,取全体考核小组成员的平均值作为每位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录取规则
(一)各学科按招生分配指标在本二级学科(内、外科按三级学科)范围内将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当综合考核成绩相同时,按照科研业绩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考核成绩和拟录取结果在本二级学科(内、外科按三级学科)考核结束后24小时内公布。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学科的未录取考生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二)拟录取考生须于考核结束后24小时内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填写后发送到本院系指定邮箱(BS-JWB-YZB@hospital.cqmu.edu.cn),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核期间存在以下问题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学术不端、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5.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
6.不服从学校对考生拟录取院系、专业及导师调剂者;
7.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八、调剂
进入综合考核但未被报考专业(方向)拟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一志愿结束后仍有招生计划的专业参加考核。具体要求详见我院官网后续通知。
九、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材料,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考生须提前准备好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学校要求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身份查验和资格审查。
(三)迟到考生或者错过自己抽签号码的自动排在本组其他考生考核结束后考核,若迟到15分钟后仍未到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本轮考核资格。
(四)考核过程中考生应自觉服从考核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有非法操作等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我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考核环节。特别提醒:不能按我院的要求完成各考核环节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十、监督和复议
我院纪检办对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如对我院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有疑问,考生可通过纪检办及(或)研究生办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研究生办电话:023-41411900。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纪检办电话:023-41522576。
十一、其他
关于报考条件、学习年限、录取、导师、就业、学费标准、奖助学金、注意事项以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
附件2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学术水平自评表.xlsx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