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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关于实行三级公立医院收费标准和医保报销政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7

尊敬的患者朋友:

我院于2018年3月成功创建为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区医保局批复,从2024年3月1日零时起正式实行三级公立医院收费标准和医保报销政策。

我们将不懈提升医疗技术水平,竭诚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咨询电话:

医保办  023-41418103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

2024年2月27日


诊察费标准

医保报销标准